黔东南州人社局三措加强机关行政诉讼应诉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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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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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人社领域中工伤认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日趋复杂的实际,黔东南州人社局成立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小组,确保正确、及时、合法地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人员为成员的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小组,将行政诉讼应诉经费列入单位预算,定期统计、分析并按规定报告年度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二是完善应诉规程。制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试行办法,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由应诉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涉诉科室、单位做好应诉工作,协调或指派应诉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协助应诉或参与诉讼。对重大疑难案件,视情况会同其他相关科室或邀请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对案件所涉及的业务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三是明确应诉责任。主要领导负责统筹领导全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按规定代表本单位出庭参加相应的行政诉讼案件。分管领导负责对各自分管工作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把关,按照规定代表本单位出庭参与其分管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小组成员按照安排协助或参与应诉工作。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导致案件败诉,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