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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多举措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工作

来源: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黔东南州人民 时间:2022-10-18 作者: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黔东南州人民 浏览量:

根据国家、省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黔东南州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易地搬迁群众享受参保及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机制,扎实做好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全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站式即时结算;二是严格执行分类落实搬迁群众三重医保待遇,搬迁群众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参保群众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到5万元,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70%比例救助,突发严重困难户按50%比例救助;四是将易地扶贫搬迁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动态参保管理,分类落实参保资助。搬迁人员中属于全额资助对象的,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属于定额资助对象的,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定额资助。

二、贯彻落实惠民利民政策,简化就医手续,确保易地搬迁群众方便快捷就医。一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搬迁期内或搬迁到新居住地期间,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在其待遇存续有效期内,不需另行缴纳医疗保障参保费用,其待遇保障由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共同负责办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享受便捷的医疗保障待遇。二是通过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四统一”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提升办事效率。参保群众可凭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就能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三是简化就医程序,参保群众在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所住医疗机构相应级别待遇报销。四是建立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机制,将慢特病门诊及“两病”资格认定下沉到州域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申请办理。

截至2022年8月,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参保301101人,资助参保282807人,资助参保金额为4128万余元;基本医保报销464000人次、15683万余元,大病保险报销9718人次、1028万余元,医疗救助报销64139人次、18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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