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东南州人社、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工作的通知》,在全州交通建设领域正式推行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收取、管理和返还工资保障金新模式。
一是强化了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代存”原则,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二是规范了存储管理,明确工资保障金存储对象、存储比例、存储管理、保障金返还和信息互通等具体事项,严防各种收取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突出了保障金的启用规定,确保在需要使用工资保障金情形时能及时启用工资保障金化解矛盾纠纷。
2014年至今,州交通局共收取工资保障金项目39个,收取保障金1725.16万元,退还工资保障金597.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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