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出台《黔东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每年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治理欠薪成效等情况。
《办法》规定,考核工作按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三个步骤实施,并采取分级评分的办法,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为A级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次为C级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或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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