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人员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贵州省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8号)文件要求,为更好推进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我州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我州大扶贫战略行动关键一仗,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增强搬迁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贵州省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黔人社厅通〔2017〕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2016年第二批实施搬迁的1.5万户5.82万人,2017年计划搬迁的3.37万户13.7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中,按照以岗定搬的原则,已实现搬迁入住的劳动力,通过发展产业,多渠道,多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劳务输出、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引导搬迁人员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确保已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作、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台帐。
各县(市)移民、人社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协作,县移民局负责提供每个搬迁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户主、家庭成员)、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电话;对已经搬迁实现就业创业的,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事行业、薪酬待遇、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情况;对已搬迁未就业创业的,要掌握就业意愿、创业意愿、培训需求、输出意愿等;对计划搬迁的,要摸清搬迁家庭劳动力的基本信息,掌握其就业意愿、创业意愿、培训需求、输出意愿等,做到“调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形成“村有册、乡有表、县有账、州有库”的“四有”工作台账体系。人社部门要在已建立的易地扶贫劳动力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就业创业情况台账》(附件1)和《计划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情况台账》(附件2)。并于6月20日前上报,精准完善2017年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台账。(责任单位:州移民局、州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二)加快产业发展、多渠道挖掘,拓宽搬迁人员就业路径。
一是发展移民产业。各县(市)政府要科学规划,留足农产品市场、景点旅游服务、小商品批发市场、花鸟市场、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空间,在搬迁点扶持发展各类服务业;将原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的有收益、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停车场、洗车场、加油站、车辆维修厂等优良资源,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群众开发易地产业。为搬迁对象开发更多稳定的就业岗位,实现产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州移民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各县﹝市﹞政府)
二是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各县(市)政府要依托我州农文旅特色产业建设、农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等用工实际,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引领,引导其转移到特色城镇建设、农业产业、林业产业、水产业、乡村旅游业、文创产业就业。(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旅发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移民局、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三是托底安置。清理一批社区性和社会性公益性岗位,住建、市政部门要清理一批城镇行政执法协管、广场管理、城镇环卫协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协管、市政保洁绿化协管、停车泊位管理协管岗位;公安部门要清理一批治安协管、交通安全协管、治安联防;林业部门要清理一批护林员岗位;卫生计生部门要清理一批流动人口管理协管、计划生育协管岗位;民政要清理一批托老托幼、残疾人服务岗位。多渠道开发一批单位性公益性岗位包括收发员、打字员、驾驶员、后勤保管员、门卫保安、设备设施维护等岗位。政府出资购买一批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由各县(市)进行统筹规划,并由用人单位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原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各县﹝市﹞政府)
四是发展劳务输出。各县(市)要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城市、杭州对口帮扶城市、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工作对接,做好重点地区企业用工、岗位需求摸排工作,依托政府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收集岗位信息,建立《岗位需求信息台账》(见附件3),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点、工种、岗位需求数、薪酬待遇、具体要求等,并于6月20日上报《岗位需求信息台账》;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拓宽用工信息的发布渠道和劳动者沟通渠道,除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公布外,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平台,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企业用工发布用工信息。各县(市)要以对口帮扶城市输出为主渠道,以省外、省内发达地区、州内输出为重要途径,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市场需求,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输出公司收集、挑选一批岗位适合、管理规范、责任感强的企业,大力开展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委宣传部、州国资委, 各县﹝市﹞政府)
五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和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点)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易地扶贫搬迁人员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人员,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开展创业培训,并对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的,并未享受场租减免的,给予每月300元场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农委、州工商局、州金融办,州工信委,各县﹝市﹞政府)
(三)资源整合,强化合作,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各县(市)要整合人社、农业、扶贫、旅发、电子商务等培训资源,对技能低、就业困难有创业就业培训需求的搬迁人员,开展精准的技能培训。依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锦绣计划”等培训项目,主动对接,及时掌握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切实增强培训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到以岗定培,人岗相适。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推荐就业岗位,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县(市)有培训资源的相关部门根据培训工种台账,组织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由迁入地所在镇(社区、街道)组织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输送到相应企业就业。(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教育局,各县﹝市﹞政府)
二是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易地搬迁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开展SYB、GYB项目培训。对易地搬迁人员创业的,优先纳入当地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扶持,优先兑现相关创业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州教育局,各县﹝市﹞政府)
三是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开展以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大健康医药养生业、地方特色农产品等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引导搬迁户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州农委、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各县﹝市﹞政府)
四是开展旅游管理人才培训。通过对旅游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农家旅馆、农家乐从业人员以及导游(讲解)员、厨师、餐厅和客房服务等旅游产业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旅游人才队伍,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州旅发委、州移民局、州教育局,各县﹝市﹞政府)
五是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整合培训、教育资源,依托淘宝大学黔东南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举办各类短期实战培训班。培养电子商务网站运维人才、电商骨干管理人才、物流、电商基层网点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各县﹝市﹞政府)
(四)夯实就业服务供需平台,为搬迁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及后续服务
一是发挥专项行动引领。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和搬迁人员搭建平台。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将招聘会开到乡、到扶贫搬迁村。开辟搬迁贫困户就业招聘绿色通道,送岗位到家门。鼓励企业优先招聘和录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人员,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近就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各县﹝市﹞政府)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帮扶情况做好帮扶记录,建好就业创业、培训等帮扶台账,录入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就业的扶贫搬迁人员,加强后期的跟踪管理,通过电话回访和短信联系等方式,要进行跟踪服务,掌握其就业地、从事工种、薪酬待遇、权益保障、存在困难等情况,并根据其需求提供劳动维权、技能提升培训、社会保险咨询等服务促进其稳定就业;对未就业的扶贫搬迁人员,继续加大帮扶力度,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尽快就业。(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移民局,各县﹝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创业措施,合力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工作。
(一)精准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创业和培训工作方案。方案要按搬迁计划分安置点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安置岗位和地点,编制每个安置点搬迁群众的就业方案,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农户。并于6月10日报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州人社局)。各县(市)要根据方案和计划,立足搬迁家庭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和培训需求,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督办、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二)精准落实包保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各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按照领导包点、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绘制任务链和责任链,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责任单位: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各县﹝市﹞政府)
(三)精准实施调度督查。各县(市)政府要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州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与就业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通报易地搬迁人员培训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员转移就业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有力、帮扶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不理想、相关责任不落实、督查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对县(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对存在重大问题,确需州委、州政府层面督查的,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适时开展重点督办。(责任单位: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移民局,各县﹝市﹞政府)
(四)精准梳理经验问题。各县(市)要按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认真梳理,做好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上报书面总结至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黔东南人才网
黔ICP备09003115号-34
贵公网安备 52030302000065号
地址:黔东南州人才市场 EMAIL:398844920@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