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06号)精神,现将黔东南考区2015、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证书办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在黔东南考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两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的考生(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办理证书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审核登记:
1、《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一张,所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6、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所有提交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三、审核时间安排:
3月27日——5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三、审核地址:
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边)三楼考务二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办证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补办!
咨询电话:0855-8228893、8221416
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必须于3月27至4月5日,先到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登记,领取空白报名表并经单位盖章后再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
在审核期限内(见通知中“审核时间安排”)未提交办证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在提供补审环节,不再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5年度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名单
附件2:2016年度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名单
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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